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师市党委会议八届十次会议精神,根据师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师市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18〕66号)要求,现公开发布《2019年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八师石河子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师市所属单位和机构。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项目研究和实施的工作基础,具备完成项目自筹资金能力、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只能申报1项,且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原则上应能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
4.研发类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合作协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5.凡到期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验收的项目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各类计划申报书格式填写,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幅面,小标题使用小三号仿宋字体,正文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无须另加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与附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到相关业务科室。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各类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八师石河子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