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兵团农业局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应符合《中华农业英才评奖办法》(附件1)规定的推荐条件。
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人员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收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选不得推荐。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不重复推荐。
候选人须通过所在单位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写《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要求提交科研处。
(二)候选人经学校上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兵团农业局。
三、报送材料
(一)《推荐书》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候选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信息表》一式2份,A4纸单面打印。请按照要求的格式规范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附件材料1套(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目录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除附件材料外,其他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18年6月14日下班前先将学院推荐候选人信息表(附件3)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郜建锐 0993-2058190
电子邮箱:813360114@qq.com
附件:1、
科研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