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实验中心、机关各部门:
2018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系、实验中心、机关各部门在放假之前,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如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供电设施等关键设施加强安全检查,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师生渡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假期。
2.加强师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旅游、防火、防溺水、防人身侵害和防骗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3.凡拟于清明节期间探亲或外出的师生,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校。
4.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须做好值班登记。如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即时向代班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值班安排表
序号 |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带班领导 |
1 | 4月5日 | 马鸿雁 | 汤骅 |
2 | 4月6日 | 赵虹 | 何新林 |
3 | 4月7日 | 马玉薇 | 曹辉 |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部一楼维稳指挥中心(保卫部监控101室),电话:2055777。
保卫部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205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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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