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校2017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照《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兵科发〔2015〕48号)规定,项目负责人承担兵团及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到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
2.鼓励学校科研工作人员与各师局合作申报。鼓励利用对口援疆机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援疆两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牵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受援师与对口支援省(市)以及兵团有关单位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院(校)科技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兵团认定的创新平台(基地)、创新团队(人才)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 年。
4.企业牵头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2。
5.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务必于?xml:namespace>
二、项目申报流程
1.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报送所在学院教科办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学院或单位组织论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校内初筛后,确定推荐至兵团科技局的项目,为项目申报人分配账号。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和申请书填报,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件打印,加盖公章,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分管科室。
3.网上申报地址:http://124.117.240.68:8010。
三、联系方式
1.高新技术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项目、工业及高新技术科技攻关、现代农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陈江春 2055600
2.自然科学办公室(负责:应用基础研究)曾明军 2058775
3.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与区域创新平台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齐鲁壮 2055720
4.成果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业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现代农业成果转化、社会发展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侯伟 2058190
5.社会科学办公室(负责:软科学研究)米会龙 2055500
6.科协办公室(负责:科学技术普及与学术交流计划)马丽 205735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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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