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附)属单位:
为加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及早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1、已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使用原帐号申请,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基金项目的管理人员给予办理开户账号。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教师都要撰写项目申请书。
3、凡已获批3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学校不再受理其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4、待指南发布后,项目申请人要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有关要求(电子版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5、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于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开通后,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
6、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7、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合作协议扫描件上传ISIS系统,纸质版附在申请书后面。立项后根据批复经费重签,并按照预算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
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填报后,可先打印“签字和盖章页”,及早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8、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且根据形式审查表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内容一致),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签名正确、清晰,同一人多份签名笔迹一致,严禁代替签名)、盖章(合作单位公章文字和合作单位名称一致)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9、项目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请人信息的审查。
二、申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至8月,科研处管理人员赴相关单位进行第一轮动员,对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做解读。具体安排由科研处和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2、2016年8月至9月,各单位组织专题动员会,同时安排至少1-2场有丰富项目申报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做基金项目申报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3、2016年9月,科研处组织召开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大会。具体安排届时见科研处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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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宜
1、为保证学校项目申报资源的可持续性,减少限项制约,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在主持申报项目的同时,避免参与其他基金项目。
2、项目申请人要积极主动利用对口支援高校、其他有过合作的单位和同行专家等资源,联合申报。学校支持并鼓励项目申请人在撰写过程中积极寻求校内外同行专家、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申报质量。
3、各单位要及时将经验交流会组织情况以新闻稿形式报送科研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4、各单位将会议评审的专家名单信息、评审时间提前两天报科研处基础研究办公室备案。
5、材料装订:申请书采用双面打印(其中:“签字和盖章页”单面打印)。附件材料夹在“附件信息页”和“签字和盖章页”中间,盖章页朝外,左侧两钉装订。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王静娅曾明军205877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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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