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转发: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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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6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我校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参照“关于bat365在线平台官网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科发〔20169号)”为准。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7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318-19日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3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4、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755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材料,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17316-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五、其他

  (一)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3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二)《指南》于2016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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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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