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教技厅函〔2016〕115号)要求和《教育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三五”产学研合作协议》精神,加强省部产学研合作,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联合广东省科技厅、教育厅、惠州市人民政府于在广东惠州共同举办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依据《关于举办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要求(参见附件1)及首届科交会参会指南(参见附件2)认真组织落实科交会相关事项。
一、相关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于4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于4月14日前将《项目推荐表》(参见附件4)及《项目汇总表》(参见附件5)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郜建锐
联系电话:0993-2058190
邮箱:8133601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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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7年4月1日